(四)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采取笔试的形式确定。笔试试题由区人社局、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3名命题专家(其中,市级专家2名,区内专家1名)封闭出题并负责批卷,严防试题泄密。笔试考场由区人社局、区教育文体局工作人员组成流动监督巡查组,监督考场纪律。
笔试时间以现场报名时通知的时间为准,考生应按照通知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教育法律法规(包括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笔试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70分)、主观性试题(30分)。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在大连高新区官网公布。
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使用,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按实际申报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应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其中,“英语”岗位报考人员用英语说课,“音体美”岗位报考人员另加才艺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
面试考官由7名有经验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担任,且与确定面试人选考核的考官不重叠,实行背对背工作。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组依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辽师大就业创业信息网和大连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身份证)。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要按其协议约定内容进行。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需复检的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大连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体检合格、办理报到手续后,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如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辽宁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和大连市属高等院校毕业生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的,不予聘用,事先签订的就业协议解除。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七、政策咨询与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525500526
投诉举报电话:0411-8479589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八、纪律与监督
1.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令第6号)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大连高新区官网。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高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大连高新区2020年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附件4:辽宁省属重点(建设)和市属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doc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