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庄河市中小学及职教中心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规定,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庄河市教育局属部分中小学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112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共组织庄河市教育局所属30所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112名(高中16名、初中36名、职教中心1名、小学58名、特殊教育1名),录用后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庄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岗。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届和2018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并具备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形式为自主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6、2018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8、适用招聘情形:
(1)城市中小学、农村中学、职业院校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城市小学(除英语)条件可放宽至全国重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本地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城市小学语文本科计划6人、数学本科计划3人,其余计划为研究生学历。
(2)农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将于2018年4月23日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庄河教育网和相关高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具体岗位信息查询网站为庄河教育网(http://www.dlzhedu.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报名人员须将自主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里(见附件5)。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5月6日,应聘考生早晨7:30前必须准时到达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做好全天考试的准备,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
庄河市高级中学(昌盛街道锦绣大街李屯)
3、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8年庄河市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3,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3)《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加盖院系公章)1份;
(4)研究生需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5)研究生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6)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2018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1份(加盖院系公章);
(8)本人简历3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全部相关材料或者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简历装订一份)。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3:1(音乐学科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由庄河市人社局、庄河市教育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初试
报名结束后,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评价,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城镇小学语文、数学两学科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分科排序),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于2018年5月7日在庄河教育网站予以公示,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18年5月13日(面试考生6:30前到达面试地点)
2、面试地点:
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
3、由庄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其中音体美教师面试另加才艺展示,音乐学科加基本功考察(声乐、舞蹈任选其一)。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全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城镇小学语文、数学两学科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分科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将于2018年5月14日在庄河市教育网公布。
选岗原则: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城镇小学语文、数学两学科选岗时,研究生、本科生按面试成绩分别分科排序,分别依次选岗),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完毕,当场签定就业协议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庄河教育网)。
(六)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庄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八)服务期限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本科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手续。拟聘人员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果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违约;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拟聘人员违约。拟聘人员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四、纪律与监督
自主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严格纪律,保证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庄河教育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咨询服务
招聘咨询电话:0411-89819557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投诉举报电话:0411-89706359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本公告由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庄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大连庄河市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2018年大连庄河市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