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大连甘井子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1人】
欢迎加入辽宁教师考编群,群号:498797695,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切实做好大连市甘井子区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17〕38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42家事业单位提供81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全日制本科生须具备相应的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须具备相应的硕士学位(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不含特教岗位);
(八)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10日,如超出岗位规定年龄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
(九)已被各级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大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dl.gov.cn/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大连市甘井子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gjzsx.cn/templ/上发布。岗位信息查询网站为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月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文化教育事业服务中心(甘井子区东纬路9号)。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原件、复印件各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其中2008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带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或盖章的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同一时间发放,2019年毕业的学生网上暂不能认证的,可不提供网上确认件;
⑤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⑦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⑧本人简历1份;
⑨在职企业单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无限定格式)。
⑩应聘的辽宁省属和市属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提供时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见附件5,其中大连地区的农村学校指瓦房店、庄河、长海地区的农村学校,上述三个地区城市学校除外)。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报名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备份。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者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