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取小数点后1位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40%,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1.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拟定于2020年2月,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按照专业二级目录分类命题)。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宁安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宁安市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站、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1.组织考核。由宁安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等多种方式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组织体检。宁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合格者,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站、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
2.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聘考试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453-7809765
监督举报电话:0453-7625318
2.本方案由宁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xls
2.《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
2019年12月31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