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教师招聘公告【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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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技师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层次,经市政府批准,牡丹江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科学、实用的测评方法,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测评出应聘者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思想政治教师、语文教师、体育教师岗位,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将予以解聘。同等条件下,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5、年龄35(含)周岁(时限以公告公布之日为准)以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公布之日为准):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并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回避制度
按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聘用后,纳入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3张近期1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等与招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现场报名时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发布公告网站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牡丹江技师学院(兴平路288号)B104室;
(2)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务费:90元。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