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下半年公开选聘在编教师公告【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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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公开选聘在编教师共1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在编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博士岗位报考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且其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须为全日制。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12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19年12月27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报考年龄
《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35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83年12月27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0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8年12月27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3年12月27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68年12月27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在不突破《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础上,拟酌情放宽年龄限制,但报考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七级的最高不超过50周岁,报考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级的最高不超过45周岁。
3.报考年限计算
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12月27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8日下午18:00前。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engxuan@szpsq.gov.cn,提交相关材料后,招聘单位将根据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现场报名。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学历验证报告(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3);
5.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7.履职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4);
8.报名信息简表(详见附件5);
网络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发送到各指定邮箱(大小控制在10M以内,题目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材料初审
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后,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查阅资料等方法,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初审不合格。
初审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