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学音乐
①声乐(15分)自选歌曲,伴奏带自备,时间2分钟;
②钢琴规定曲目弹唱(20分),时间2分钟;
③音乐特长(声乐、钢琴除外)展示(15分),伴奏带等自备,时间2分钟。
每人3个项目连续一次性完成,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室只提供钢琴、播放器(考生可以自带小型播放器)。
(4)中小学美术
①素描(25分);
②毛笔书法(25分);
测试时间为2小时,集体测试。
(5)学前教育
①舞蹈(10分),舞蹈类型不限,伴奏带自备,时间3分钟;
②规定曲目弹唱(20分),时间2分;
③简笔画(20分),为故事画插图形式,时间30分钟;
面试室只提供钢琴、播放器(考生可以自带小型播放器)。
六、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聘用方法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在网上公示。
2.同一学科由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优先择岗,拟招聘对象在面试当天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签约当场有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
3.体检、考察、录用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安排拟聘用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面试对象携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拟聘用对象必须在2020年7月20日前向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拟聘用对象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拟聘用对象签定就业协议书后,服务期五年,不得毁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到三门县教育局。
5.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按照《关于在公办幼儿园试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通知》(台编办发[2019]8号)、《关于公办幼儿园试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补充意见》(台教人[2019]150号)、《关于在全县公办幼儿园试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通知》(三编[2019]16号)等文件执行。
6.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17602、0576-89311309(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576-83317603(三门县教育局)、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本解释权属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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