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人】10月12日-1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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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路桥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路桥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19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或登录下列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
1、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luqiao.gov.cn)。
2、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xxgk.luqiao.gov.cn/lqrs)
3、“路桥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
4、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其中,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xxgk.luqiao.gov.cn/lqrs)和“路桥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为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岗位一览表》以及本公告的相关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选定岗位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其实际招聘计划数,将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发布平台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名该岗位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请务必在10月23日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作放弃本次改报,退还考试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6日9:00—11月9日24: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
2019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二个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使用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统一试卷。其他专业试卷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照各科目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折算成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若招聘岗位出现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有一门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前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程序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