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定
2.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
六、体检、考察、录用
(一)体检。根据各学科应聘教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系宁波市内事业编制教师须在体检前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放弃。体检合格后签订协议,待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港名额由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录用
1.如拟录用人员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到北仑区教育局;或档案材料缺失,不符合入编要求;或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内容,取消录用资格。
2.档案齐全、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协议的解除协议,下同),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凡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报到。若因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教育系统备存。
4.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小浃江学校(初中部)工作,工作时间至少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col/col115591/index.html(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179735刘老师、陆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9383999,胡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