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证件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要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当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考官由有经验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担任,不低于7人,且与确定面试人选考核的考官不重叠,实行背对背工作。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中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服务期限
通过自主招聘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八、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1-82318103
举报投诉电话:0411-82318083
九、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具体学校分配。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1.2019年大连市中山区自主招聘教师计划申报表
2.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名单
3.2019年大连市中山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