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保定市徐水区选聘部分高中教师公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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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全区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额
本次共选聘高中教师50名,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及数额详见附表。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聘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引进,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即1985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5日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本科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职教中心机电汽修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类本一及以上学历者可先行聘用,但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应聘人员须具备“985”、“211”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类高校硕士研究生(本二以上起点)及以上学历或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普通类本一学历。职教中心专业课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一及以上学历,机电汽修专业“双师型”(同时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和教师资格证)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二学历。
(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职教中心专业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2019年12月16日-12月22日)
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的同时,有重点的在相关高校网站发布选聘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区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参加河北师大及全国重点高校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也可参加各级人事部门组织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进行选聘,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区任教。
(二)组织报名(2019年12月23日-12月25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是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二是到面试地点(大学选聘专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和个人简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需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院、校公章。
(三)面试(2019年12月2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顺序由应聘人员随机抽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的高中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试讲情况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面试组织、资格审核等由区教体局负责,区人社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