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入伍复员后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名时需将省、市、部队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考核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报名处,过期不予受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6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与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二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总成绩再次出现相同,重新进行笔试。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
4、考核
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并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如果考核与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
6、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社局出具《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落实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缴纳相关保险,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付。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同江(含试用期)。
附:1、《2019年同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同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9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