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18年佳木斯市前进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结构、良好的身心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考生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的有效文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考试组织单位或录用单位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18年5月4日至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jmsqj2018.ibaoming.net 报名起止时间5月21日9时 0分至5月25日17时 0 分,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或取消报名(退还报名费)。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报名费90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于 2018年5月26日17时0分。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笔试准考证打印以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为总成绩的6:4。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的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2018年5月30日17时0分前将相关材料送到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东路61号前进区人民政府东厢3楼),过期未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岗位,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并履行相关程序。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面试人选数量与岗位职位数量之比低至1:1时,该岗位取消。
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佳木斯市前进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校相应教材。面试分值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委托第三方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
3、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包括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报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内容执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如出现体检、组织考核后在没有公示拟聘用名单前主动放弃的,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提出,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五、待遇及要求
应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五年内调离前进区者视为违约,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在招聘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事业单位改革等要求人事冻结时,按新的政策执行。
3、严肃组织纪律。区人社局和教体局,在招聘工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被招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4、咨询电话:0454-8691196。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举报电话:0454-869122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举报邮箱:qjqjjwxfjb@163.com
6、招聘领导小组电话:0454-8635125。
7、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附件:2018年前进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