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根据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1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年度计划,今年我校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课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按照省教育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要求,我校在2009年已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招聘计划和相关专业要求制定招聘简章,通过本校网站、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学校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招聘方式、考试内容、报名时间及方式等需要说明的事宜。
三、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均为专业课教师岗位,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类人才2名、应用化学专业类人才1名、自动化专业类人才2名。
五、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师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教师普通话水平。
4、具有国家统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能直接办理派遣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太原市晋祠路三段389号 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同一底版)。
4、应聘人员凡提交的信息不属实、不准确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
七、公开招聘的方式
1、报考各专业人数与招聘各专业职位数至少要达到3:1的比例,如未达比例,需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
2、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如不达合格线,则淘汰。
3、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者,凭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教育厅通知加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以笔试人数与招考职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不达比例,则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本校或本校网站公布。
4、面试以试讲为主,提问和答辩为辅,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提前二小时通知应聘者试讲内容,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分相加后取平均分。
5、招聘考试的成绩以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6、对报名不达3:1,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组织考试的岗位,最后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5分。
7、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体检、公示
1、考核: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2、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校网站、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加强自律、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中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应回避。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招聘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附:1、山西省工贸学校简介.doc
2、山西省工贸学校招聘简章.doc
二O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