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教育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时报考者可按岗位同时与多所学校面谈,选择其中一所意向学校报考,不可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学校。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以模拟上课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其中英语、音乐、体育教师等岗位含加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具体形式面试当天告知。
考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面试合格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对象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资格者可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教师岗位招考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
录用手续办完后,录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纪律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3081591(市教育局)、3087081(市人力社保局)。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