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1.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自荐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业成绩(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学业成绩需加盖院系公章)等相关资料,按时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4日下午13:30
(2)报名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15室
2.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以学业成绩为主)对考生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以及气质修养等能力择优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3.确定试讲人员名单后,通知考生参加试讲、面试;
4.经过试讲、面试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
五、应聘须知
1.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2.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3.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锦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