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本功底及动手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由此产生的专业技能测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数控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校医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对象本人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测试办法采取面谈考核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由此产生的专业技能测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校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综合管理兼财务岗位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对象本人公布。
(2)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4.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技师学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处室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8168005。联系人:冯老师,联系地址:宁波技师学院(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行政楼407办公室。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8063。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