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携带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未取得,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如皋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的按实计算)。
2.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现场课堂教学评价(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须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实收取。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会同江苏省如皋中学组织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和如皋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如皋中学报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20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江苏省如皋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1(如皋市教育局)
0513-87633511(江苏省如皋中学)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教育局和如皋中学组织,接受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513-87620339、15365488909(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纪检组)
附件: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如皋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