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其中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迟体检,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如系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720357(井研县纪委监委)
五、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公告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发布。
(二)报考者要密切关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无法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
0833-3722756(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附件1.乐山市井研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乐山市井研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xls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