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具有在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幼儿园)等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幼儿园)等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学科荣誉证书或教学竞赛获奖证书(限2份)。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和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0年1月8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部分街道所属幼儿园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0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浦口区教育局将组织在浦口区参加2020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浦口区)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复审合格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pkqrmzf/)。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十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
(3)面试报名需与笔试报名时选定的学段及岗位相同,不同学段面试时不融通【如:笔试报名选择小学教师(1)相应岗位,不得选择小学教师(2)相应岗位参加面试,中小学相同学科也不融通】
(4)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应聘人员须提交笔试成绩凭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pkqrmzf/)公开发布。
(1)面试办法: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前在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pkqrmzf/)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的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浦口区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025-58882172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25-58893039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浦口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xls
2、南京市浦口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