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8﹞12号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6名编制内新教师,报名后对部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核减,招聘计划调整为135名。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和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jyq/jyqrlzyhshbzj/)、建邺区教育局网(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jyq/jyqjyj/)等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并取得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意资格复审”的成绩证明原件。
4、对于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报名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收代报)。每位考生只能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选择1个单位的1个学科(专业)报名面试并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6-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建邺区招办(水西门大街76号)
联系电话:025-86520921、87778242
2、报名需携带材料
(1)资格复审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8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7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同意资格复审”的成绩证明原件。
其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同意资格复审”的成绩证明原件均需提交。
(2)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请考生下载“南京市建邺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1份)带至报名现场。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及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3月13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jyq/jyqjyj/)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在区人社局和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试教两个部分:
1、综合面试(含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含学科技能)。
2、试教: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综合面试和试教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综合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试教占面试总成绩的60%。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学科/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合并招聘岗位被聘用的新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2018年秋季实际招生规模、各学校教师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工作,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建邺区教育局025-87778242
建邺区人社局025-87778221
监督电话:建邺区教育局025-87778270
建邺区纪委第六纪检组025-87778746
本公告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建邺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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