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岗位:
1.考试。考试采用面试(结构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的教育教学公共题,与A类岗位同时进行。结构化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初步安排于12月14日在象山进行,具体以通知为准。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2.签约。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签约对象,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聘用
1.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020年高等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象山县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中学语文岗位的可兼报乡村初中语文岗位,小学语文岗位的可兼报乡村小学语文岗位,中学数学岗位的可兼报乡村初中数学岗位,小学数学岗位的可兼报乡村小学数学岗位,高中化学、生物岗位的可兼报初中科学岗位,乡村初中科学的可兼报乡村小学科学,高中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可兼报乡村初中社会岗位,反之不可。只可兼报一个岗位。兼报者未进入高学段签约名单的,其成绩在低学段岗位中仍然有效,未进入A类岗位签约名单的,其成绩在B类岗位中仍然有效。
2.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本次所招聘的教师由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职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但自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5.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满5周年。
6.录用后,申请调动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8.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22642、0574-65768781(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象山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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