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择岗
按报名类别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手续。
(八)纪律监督
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9386。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3.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文件、证书的;
4.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985、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延期到2021年7月31日前)的。
本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