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4日,江苏省启东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时间:2019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加试分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实收取。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择校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择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择校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报考“10”岗位的应聘人员,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任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择校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0513-68261253(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19年冬季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2019年冬季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