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人事考试网(hrss.wen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告知事项
1. 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 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人事考试网(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3. 温州外国语学校为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招录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同等情况下,工资待遇高于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他学校(单位)招录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4. 除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5. 咨询和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
(2)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6. 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赴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2.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赴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xls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