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为说课、试讲两个环节进行。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3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成绩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名单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2.对考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招聘结果通知。公开招聘确认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签订服务期为3年及以上(包括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止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无法联系情况。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各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联系电话:0911-2388732,0911-2388734,15991589213
附件:《2019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