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教师招聘 南阳理工学院招聘公告【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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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政治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与相关协调工作。本次招聘中的技能测试由学校相关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45名工作人员,其中政治辅导员10名,教学岗教师19名,实验岗教师16名。
招聘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教师、政治辅导员待遇
录用后,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为2016年6月以来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取得硕士学位的国外留学生,第一学历为4年制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其中政治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实验岗的人员若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年限不做要求;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一些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六、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南阳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8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吕老师1831017579218310175781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19日(共3天,上午8:00-11:5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南阳市长江路80号南阳理工学院一号教学楼1131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需持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南阳理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以及交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留学归国人员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应聘政治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党员当前所在党支部近六个月内出具的证明视为有效)。具有企业经历应聘人员需提交所在企业的证明和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证明。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提供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后,由第三方对应聘人员所递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重要提示:招聘工作的各项通知会及时在南阳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同时,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勿轻信他人,导致上当受骗,财产受损。
3、技能测试:应聘实验岗的需要参加技能测试,由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测试内容见附件3。
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笔试。
4、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高校教师岗位有关的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在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为1:1的比例,该考生笔试成绩应不低于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笔试成绩,否则,不能进入面试,并取消本岗位招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于当天在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政治辅导员岗、教学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实验岗教师考核总成绩=技能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5、体检和考察:由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优先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含心理测试),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6、公示与聘用: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对通过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辅导员原则上任期为两届(每届4年),任期不满一届的辅导员不能转岗、不能外出脱产学习。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遵守保密纪律。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遵守保密纪律。
3、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7-62233897(学校纪委监察处),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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