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准格尔旗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应往届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生(85人)
招聘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85人,其中汉授幼师75人,蒙授幼师10人。
(二)从现有的临时代课教师中招聘汉授幼儿教师1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A.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1.准旗户籍(指2010年12月31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的)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以上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准旗户籍(指2010年12月31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的)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以上艺术类(只指美术、音乐、舞蹈三个专业)专业毕业学历,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准旗户籍外的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4.蒙授幼师应聘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以上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户籍不限。考生年龄为 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准旗户籍(指2010年12月31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的)98届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委培班毕业的至今未就业的毕业生。
B、临时代课幼儿教师
2009年6月底前雇用的至今在我旗公办幼儿园连续(指2009年6月至今没有间断的)工作的准旗籍(指2010年12月31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的)临时代课幼儿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报名
凡应聘者于2011年8月2日至8月11日到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现任准旗籍临时代课教师加带所在校(园)出具的工龄、学历等相关证明(要求校(园)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非师范类专业的临时代课教师考生,除带毕业证、身份证外,还须带教师资格证。考生不能同时兼报A、B类。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公示,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必须达到3:1,如有达不到3:1,将调整拟聘名额。
四、招聘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都要通过笔试、面试两个程序。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为依据择优聘用。专业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面试入围人数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为2:1。
五、照顾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加记3分。
上述加分是指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记相应分值。
六、待遇
所招聘的应往届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转为正式聘用教师,并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所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要签订聘用合同书,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地 址:准格尔旗教育局
(二)联系电话:0477—3970110
八、本公告准格尔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