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参加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三)考试形式
1.面试。
(1)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方可开考,低于1:3的需要请示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2)面试程序须履行抽签登记,按顺序依次面试。当场进行成绩评定及登记汇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包括基本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各考区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3)面试内容采用说课形式,说课章节由考官于考前一个小时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一章节,发给考生备课半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专业基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2.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重点考核综合素质,认真核查应聘人员档案,据实写出考察报告材料,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包头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报名开始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及时间安排在我院网站适时进行发布,应聘人员请注意上网关注,以免延误时间。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52531325253247
监督电话:0472-5253123525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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