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随机抽题、限时准备、现场说课。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各单位联系电话。
西安市雁塔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29-85575109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29-85381628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