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4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本部4号楼205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107号);
联系人:郭老师,0991-4332030。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第三批)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证书);
④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
在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者携带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交材料原件,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将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集中领取考核准考证。
(三)考核
考核采用教学(试讲)、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科研业绩及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面试、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991-4332030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第三批)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第三批)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