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违纪违法等进行现场审查,报考播音员岗位的须按照招考条件先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按规定比例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五、考试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报考211、985一表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组织考察进行招聘,面试达到60分及以上,按成绩排名先后录用。其它岗位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其它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模拟试卷及教育学、心理学;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所有考生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网上(网址:http//218.7.173.211/msks/index.aspx)公布,面试时间敬请关注以上网址。
2、面试。教育岗位面试主要采取叙事和无生课堂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按规定比例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考核、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限3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明水县,不得无故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