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居民二代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教师资格证书。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相应授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属于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对符合资格的应聘教师,由专家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含试讲、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试讲占80%,面试占20%,面试包括说课和现场答辩)。
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3:1的学科,以试讲成绩80分为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未达到3:1的学科,以综合成绩80分为最低控制线择优录取。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由人社部门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并在测试场地进行公布。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试讲成绩高低排序;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说课成绩高低排序,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3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五、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在原单位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按原单位聘用的岗位进行聘用,其中,具有中、高、正高级职称,且在原单位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可直接聘任到中级十级岗位或高级七级、四级岗位。
(三)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单身教师公寓。
(四)优先安排录用教师的子女入学。
(五)学校与录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六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申请或脱产考研。
六、咨询事宜
咨询部门: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
咨询电话:15661121023(郭老师)、13347108820(王老师)、15947319215(董老师)、15661282787(阮老师,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咨询)、13384898156(李校长)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董老师(15947319215)
电话(传真):0471-3824569
七、其他事宜
资格复审通过后,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