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高新区2019合同制教师招聘【75人】
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鞍山高新区招聘75名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共计75人。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19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及辽宁省内师范类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所学专业须为四年制高中起点统招专业并符合具体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小学班主任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教师应取得专业英语8级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
(含)至2001年7月1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八)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九)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规定且不得聘用的情形,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18日(8:30-16:30)。
2、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学工楼201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
(6)研究生学历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2019年鞍山市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另行发布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设定笔试开考比例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