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宣城泾县城区部分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选聘公告【66人】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14日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
根据泾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泾县实验小学等7所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聘66名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不影响原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原则。
二、选聘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含现借用、上挂锻炼到城区学校的农村学校教师及教体局机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农村学校借调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报考小学的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在农村学校(含茂林中学)从教三学年及以上。
(三)专业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所报考学科与学历专业对口;
2.所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3.近三学年(2016-2017、2017-2018、2018-2019)任教学科与选聘学科一致,在高中、初中任教的可报考小学、初中相应学科岗位,在小学任教的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四)年龄条件
男性55周岁及以下(196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六)其他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有现任教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编制所在学校与现任教学校不一致的,还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的公章。
借调到教体局机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须提供教体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有教体局领导签名并加盖教体局公章)。
四、选聘学校、岗位及岗位数(详见附件)
备注:四小《道法》岗位需普教与特教两边兼职;特教学校音乐、美术岗位需兼普教课程。
五、选聘的方法、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评加分、考察、公示、选聘到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岗位、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一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数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将削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告,因报考岗位被取消且资格审查已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段(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泾县人社局一楼东大厅(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同意报考证明》(由现任教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编制所在学校与现任教学校不一致的,还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的公章;借调到教体局机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的人员由教体局领导签名并加盖教体局公章。模板见附件2.)。
②《泾县2019年城区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提供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在农村学校从教三学年及以上(2018年9月上挂到城区学校锻炼期可合并计算)的证明(见附件2);借调到教体局机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的人员由教体局出具;
⑤专业条件仅符合“近三年任教学科与选聘学科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学年(2016-2017、2017-2018、2018-2019)经学校验证的学校总课表、个人任课表及本人任教学科的备课笔记;
⑥考生报名时,一并提交《2019年泾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考评加分审核登记表》(见附件1)和考评加分材料的原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08:30—10:30。
笔试地点:考场设在泾县城区,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于8月16日到泾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20分。其中:
① 《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包含:a.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b.计算机相关内容,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础知识。
② 《教育基础知识》占60分。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课程理论、教师道德修养、课堂教学组织、教材的分析处理、教学设计的撰写或评析、教学情境的设置和教学机智(课堂临机处置)等相关知识。
③ 写作占30分。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
(四)考评加分
1、教育教学绩效考评赋分
教育教学绩效考评赋分人选的确定:进入教育教学绩效考评赋分环节人数依据同岗位笔试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选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不足五人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考评赋分),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教育教学绩效考评赋分。
教育教学绩效考评内容:
(1)入编以来任教年限满一年或一学年计0.2分,最高分计5分,超过5分的以5分计,计算到2019年8月(以实际入编时间计算,特岗三年服务期视同入编年限)。
(2)近十年来担任学校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计0.3分,最高分计3分,超过3分的以3分计,计算到2019年8月。依所提供的经所在学校验证的班主任工作手册为准。
(3)获得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骨干教师”或“教坛新星”称号分别计10、7、4分。
(4)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计7、5、3、2分(其中由教体、人社联合表彰的视同于同级政府表彰),近五年获得国家、省、市、县以上部门表彰的分别计3、2、1、0.5分。
(5)近五年内参加优质课比赛或学科基本功大赛或班班通应用新星评选、实验说课评选、实验教学基本功评选、智慧课堂优质课评选等获国家一等奖计6分;获国家二等奖或省一等奖计5分;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计4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或县一等奖计3分;市三等奖或县二等奖2分;获县三等奖0.5分。近五年内参加“一师一优课”,获部优、省优、市优、县优,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