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至8月12日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8日上午8:30开始
为满足我县幼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直第二幼儿园考试招录政府购买幼儿教师岗位20名。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
截止2019年8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9年9月1日及以后至2001年9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出生年月:1984年9月1日及以后至2001年9月1日以前)。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或者相关专业(如音乐、美术、体育等)。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的相关专业的考生,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均可报考);
5.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至8月1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洛宁县直幼儿园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5)教师资格证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提交《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5.8月12日下午6:30报名截止,并公示资格初审结果。
(二)面试
面试采取基本功测试与微型课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确认身份,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备课室备微型课和绘画在30分钟以内,在面试室舞蹈表演和微型课展示。
1.面试时间:8月18日上午8:30开始。要求考生7:30到面试地点集中。
2.面试地点:洛宁县第一实验中学
3.面试方式
第一环节:基本功测试(50分)
(1)绘画(25分):形式为简笔画,根据抽选试题,在备课室完成绘画,在面试室展示。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画面美观,能满足幼教工作需要。
(2)舞蹈(25分):依照指定曲目《茉莉花》,进行自编舞蹈表演,时间2分钟以内,要求紧扣主题,舞蹈种类不限,动作优美,肢体协调。
第二环节:微型课展示(50分):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知识和教师基本素养(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时间在10分钟以内,要求能把握重难点,思路清晰,完整上好一节微型课。
4.面试内容
绘画试题选自幼儿园和谐发展课程(教育科学出版社)大班艺术下册(第3版)的教材;
微型课内容统一选自幼儿园和谐发展课程(教育科学出版社)大班语言下册(第3版)的教材。面试教材学校准备。
5.面试课题的确定
各面试组评委组长在确定的幼儿园教材中分别拟定3课,在纪检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从评委组拟定的课题中随机抽取一课作为绘画课题和微型课展示课题。绘画课题和微型课展示课题只对进入备课室的考生公开。
6.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7.面试结果登记
面试结束后,在纪委监委、人社局、教体局等多方领导的监督下,立即核对、录入面试成绩。
8.招录成绩排序和录用
面试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末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微型课成绩、绘画成绩的高低优先录用。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四)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察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岗位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与洛宁县至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拨付,按照洛宁县最低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享“五险一金”。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56)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咨询电话:0379-66231775
附件: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