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港区所属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公告【6人】
根据嘉兴港区2019学年师资需求状况,经批准,港区所属公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编外幼儿教师6名,招聘教师面向嘉兴港区所属公办幼儿园统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体检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5.嘉兴市户籍。
三、工资福利
按照《关于调整合同制幼儿教师待遇的实施办法》(嘉港区社〔2018〕27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时间一天(上午8:30—下午15:30)。
2.报名地点:乍浦镇人民政府二楼社发局教育科208室(乍浦镇人民政府:乍浦镇雅山中路138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柴老师13867355737(655737)。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嘉兴港区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
目前已在我市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由港区社发局教育科汇总初审后,报社发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由平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初定8月上旬。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学综合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各5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录用
笔试和面试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事业编制教师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港区社会发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