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黔南州长顺县面向社会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
为加强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教育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长顺县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长顺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长顺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长顺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9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19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9年7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简章。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2会议室。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2会议室。
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长顺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9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此外,在职人员需持有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是否调整或取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条件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15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
笔试地点:长顺县第三小学。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的最低成绩),并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
面试结合招聘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黔南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截止2019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务机构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简章》解释权属长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长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监督电话:0854—6821643
附件
1.长顺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 长顺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