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中山市大涌镇公办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公告【18人】
大涌镇位于广东省中山市西南部,距离中心城区约15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全镇现有常住人口8万,有1所公办初级中学、5所公办小学,6所公办学校均为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专任教师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初中(2人):其中,数学1名,化学1名。
小学(16人):其中,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4名,音乐1名,体育1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中山市大涌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下称应届毕业生),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2.社会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任教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时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4)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在大涌镇设点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预报名:在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在6月30日前发到招聘工作邮箱:各科发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学段+学科+应届生(社会人员)+姓名”命名(如:小学语文应届生张三)。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送交资料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现场资格报名时间、地点:7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地点设在大涌镇安堂小学内。
(2)报名必须带齐以下所需资料:
社会人员:应聘者需提交报名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①第二代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③学历和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
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需提交报名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已取得)或完整的大学4个学年学习成绩单;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
(二)考试
1.确定考试人员
镇教育部门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根据学历(学位)、综合素养、学习成绩或工作实绩以及获奖等情况(应聘者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资料等)择优确定考试入围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有关考试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安排在2019年7月6日(星期六)在大涌镇学校进行,各学科考试具体日期、地点在发布考试通知时具体明确。
①组织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答辩、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试教或模拟现场教学、专业技能展示等,下同)两个环节。考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教学能力50分,综合能力3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10分。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
②评分规则。考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成绩。去掉各项目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总成绩。考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
③确定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及体检对象,在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试成绩5个工作日。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拟聘人员在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拟临聘的教师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镇组织人事办认定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临聘教师任教学校,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临聘教师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且无劳动(聘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无劳动关系纠纷的承诺书。在核定的临聘教师指标范围内,新聘用的临聘教师不按时报到或离职后出现的空缺,根据实际需求从相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
1.薪酬待遇。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年收入约7.8万元(含社保),中学编外聘用制教师年收入约7.8万元(含社保)。
2.管理与使用。教育部门和学校对临聘制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和聘期制管理,聘期一年。临聘教师日常管理与考核由其所在学校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当日指定时间在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3.各考场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考试次序。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5.考试前自觉在备考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备考室。
6.考生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大涌镇文体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