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教师16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到2001年7月4日之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2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填表
考生现场报名前,应先登录网址“http://58.222.239.213/”(以下简称“招聘辅助系统”)提交个人信息,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文档(要求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0K),以便现场报名时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