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安康宁陕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40人】
根据省、市招聘特岗教师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市特岗办审核,2019年我县继续招聘特岗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40名,招聘具体学段学科见附件《2019年宁陕县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9年8月10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内(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15日前,县特岗办上报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标准,省教育厅将于6月18日起在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我省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8:00,各市及各县区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紧缺、薄弱学科和特困地区、山区县,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8日9:00起,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
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9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5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经市特岗办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县特岗计划办公室补录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县特岗计划办公室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8月20日前,县政府与拟聘人员签订《陕西省2019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8月25日前,县特岗计划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有户籍限制的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以及《合同书》、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市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8月份,县特岗计划办公室集中安排10天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四、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非教育教学岗位。
五、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六、服务期限与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县域内农村学校间交流。
(二)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待遇。
2.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在三年服务期内,为特岗教师办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以及提供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享受同等的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七、特别提示
1.县特岗办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培训,也不印发任何培训资料。
2.请各位考生注意路途安全,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后续事宜将在宁陕县政府网站(www.ns.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联系人:严德才、杨光志
联系电话:0915—6822717
附件:2019年宁陕县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表.xls
宁陕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