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株洲市渌口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92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周一)9:00—6月21日(周五)17:00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9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5.自愿在聘用学校(幼儿园)服务五年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报考程序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zzx.gov.cn/zzs-zxbmxt-web)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7日(周一)9:00—6月21日(周五)17: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6月22日(周六)9:00—17:00。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查。
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6月27日9:00—6月29日8:30
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内容:A类岗位考对应专业试卷,B类岗位考人文科学常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
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均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加盖单位同意报考的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指定的范围内抽取(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长8分钟。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签到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7﹕3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
(四)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综合总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人社部门业务指导,受纪检监察、组织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结果反馈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经株洲市渌口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株洲市渌口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由被聘用对象公开选择用人学校。招聘人员与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0731-27610667(咨询)
0731-27689407(咨询)
株洲市渌口区纪委监委:0731-27610637(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0731-27612380(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0731-27560810(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附件1 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条件表.xlsx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