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忻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117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直25个部门,7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5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在忻州市2019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名额及地址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见《忻州市2019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招聘单位地址:忻州市工业学校、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原平市城区;忻州市下茹越水库管理局在繁峙县城区;忻州市统计局所属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在招聘单位县(市、区)城区;其他单位均在忻州市城区。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忻州市人民政府网、忻州市组工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参考目录为《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为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底之前取得。
6.年龄要求:忻州市职工培训中心、忻州市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忻州市市直机关幼儿园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30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其他单位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30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服务地为山西省的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忻州市市直、县(市、区)中小学校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服务期满已入编特岗教师除外)。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8:00至2019年6月18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资格初审的指导监督。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19年6月19日24: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入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告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6月2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忻州市广播电视台男播音员岗位笔试前进行初试
报考男播音员岗位缴费后的考生,笔试前参加忻州市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初试,初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参加笔试;初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已缴费用,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本人。
具体初试时间、地点等见忻州人事考试网《忻州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男播音员初试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5.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7月9日至7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6.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1日—6月19日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