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教师招聘【6名】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社厅批准,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及专业条件;
(三)博士、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当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6月14日。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9年我校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和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nftc.cn)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09时至2019年6月14日18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nftc.cn),从“公共服务”菜单中的“2019公开招聘”点击进入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按要求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
2.应聘者在报名系统中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附上个人应聘电子简历(若有多个附件,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但不能超过3M),信息不全者按照审查不合格处理。
3.个人应聘电子简历包括以下内容:
(1)在该报名系统的文档下载栏内下载《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求职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往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岗位上对本科阶段有专业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校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初审,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人事处初审后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应聘者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次日内,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30%。博士毕业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笔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笔试当天由学校统一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上机测试,测试结果为人员录用提供参考,未参加笔试人员(博士毕业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除外)不得参加心理测试。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试讲和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确定试讲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和面试人选。试讲和面试在笔试次日或第3天组织。具体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及资格复审以公告通知为准。未达到试讲和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省教育厅、省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再组织试讲和面试。
(四)试讲
试讲题目在试讲前由考生拟定,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作为试讲题目,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基本素养、教学思路、语言能力、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等要素进行测试。试讲时间3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0%。
(五)面试
面试题目由主考官或相关专业考官在考生试讲结束后随机现场抽取密封题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要素进行测试。时间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30%。
试讲和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博士毕业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如免笔试者,综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七)确定人选及体检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自动弃权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同一岗位顺序替补不超过3次。
(九)公示与聘用
经学校党委研究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须在学校相关管理岗位或到挂钩扶贫点至少工作1年,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方案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未尽事宜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电话:0871-65010573
监督电话:0871-650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