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建湖县部分中小学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县部分中小学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存在回避关系人员;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县教育局411室(县城双湖路)。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15-86232117、13770211168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代码详见附件1)。报考者填写《建湖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认定机构受理证明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证明,并注明学段、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已在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2﹒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教育局411室(县城双湖路)领取准考证。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在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网站:www.jhjsjx.com),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电话:0515—80693305,86232117)。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人员公告(登录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各学科采取上微型课形式进行,内容为中小学相关教材某一课时。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选岗。部分招聘岗位需选岗,这部分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报考的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所有岗位一经公示则不再递补。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10日前,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下同);持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报名的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逾期不提供上述证件、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教育档案室(教育局办公楼411室,邮编224700)。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结果报请县委编委会确认。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071(县纪委第八派驻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建湖县中小学校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建湖县教育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