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符合“引进条件第4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属于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安排组织实施;旗县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组织实施。
2.面试安排在2019年6月20日—6月23日,具体面试安排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4.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并在面试场地进行公布。
6.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符合引进条件第4条的人员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由各级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符合引进条件第3条的,办理聘用手续;符合引进条件第4条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签定《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在原单位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按原单位聘用的岗位进行聘用,其中,具有中、高、正高级职称,且在原单位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可直接聘任到中级十级岗位或高级七级、四级岗位。如用人单位无空缺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设置特设岗位。
(三)符合《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呼和浩特市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给予10万元的安置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担任正科、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四)优先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学(中小学)。
(五)引进人才的合同服务期为6年,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690468
政策咨询电话:0471-3987336
对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查看《引进人才岗位表》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二: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doc
附件三:2018-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列表.xls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