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反应等。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员确定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网站公示栏(从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进入 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阳山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
(四)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栏另行通知(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考生关注)。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试用期一年,应实际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教师学科余缺情况统一调配到学校,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大学毕业生档案递交或寄到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广东省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63-7800412)。
九、报到
被聘用的考生须于8月23至24日到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行政介绍信,并于8月25日前到聘用学校报到。
十、其他
(一)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察、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料不全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三)应聘考生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由县教育局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县纪检监察委第四派出纪检组履行监管职责。
(六)招聘公告由县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城南开发区韩愈路28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63-7800412
邮政编码: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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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教育局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