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招聘【10人】
截止日期:2018-08-08招聘地点:江西抚州崇仁招聘单位:崇仁县第一中学
招聘职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历史
为急需解决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高层次学历人才紧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报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崇仁县第一中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现将2018年崇仁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高中教师岗位共计10人,其中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地理1人。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学历。
2.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4.已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无其它不符合教师引进有关规定的。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8月6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逾期视无报名对象。
2.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7)《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
3.报名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凡发现与引进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工作安排
1.考核(测试)对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考核(测试)方式: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采取微课试讲与答辩的形式,微课试讲15-20分钟(试讲准备时间为20分钟)、答辩6分钟以内;微课试讲为我县现使用的高中课本必修内容,答辩为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法及教师职业相关内容(共3个问题)。微课试讲成绩100分,答辩成绩30分(每个问题10分),总分130分。测试教材均为我县现学校使用教材(具体要求见附件2)。
3.考核(测试)时间:2018年8月15日(考生凭《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在上午7:15前进入考点)。
4.考核(测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
5.考核(测试)程序、纪律要求、成绩评定等工作按照《崇仁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见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执行。
本次专业能力考核所需考官,全部聘请外地专家担任。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县纪检监委、编办、崇仁县第一中学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四)拟录
按照引进人才计划数,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人员。若拟录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师范类专业优先;同为师范类专业,则微课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微课试讲成绩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拟录。
若参加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大于1:1,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小于(或等于)1:1,则引进对象考核总成绩以90分为合格线,方可列入拟录对象。
拟录人员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1.8月23日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到崇仁县第一中学领取体检表,同时提供以下政审资料:本人人事档案;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当地乡镇或市(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婚证明,在编在职教师须在服务单位所在地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应届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遵纪守法证明和计划生育或未婚证明。逾期未提供有关个人档案、证明等材料视自动放弃。
2.8月24日上午7:30,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因体检及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可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政府抄告单下发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5.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和崇仁县第一中学组织政审。政审合格,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批下发抄告单。
(六)报批
根据政审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若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批下发抄告单。
(七)聘用
经政审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政策待遇与全省统一招聘教师相同。实行一年试用期(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新聘用人员于2018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学年。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公开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政府牵头,县纪检监委、人社局、教体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引进日常工作,由崇仁县第一中学副校长邹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