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地点在:锦州市凌河区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锦州市凌河区安富里62号,原安富小学院内,洛阳路与山东街交叉路口南行50米)。
3.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复查只核对每道题得分相加是否与总分一致。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说课、学科基本功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3:7,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名咨询电话:0416-2912898、0416-28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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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