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约
1.确定为拟体检、考核对象的应聘人员,在浙江大学当场签约,并提交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如递补人员再放弃签约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4.完成签约的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结束后统一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
签约人员由市教育局另行安排时间组织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解除协议,退还就业协议书。
(五)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19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桐乡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2.监督投拆电话
桐乡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电话:0573-89398137;
桐乡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电话:0573-8938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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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